家中有长辈离开了,短期内别做这几件事,会影响家运
#头条创作挑战赛#
有人提出过一个问题:家庭的转折点,到底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呢?
一般来说,家庭的转折点,会在家中的长辈离开后出现。只要长辈离开了,家庭的矛盾就会涌现出来,就连亲人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复杂起来。
为何《增广贤文》强调“堂上二老是活佛,何须灵山朝世尊”呢?老人在,长辈在,家庭自然稳如泰山,谁也不敢闹事。
反之,老人不在,长辈去世,那家中的水就会变得浑浊起来,水底下更是暗流涌动。就连以往安守本分的后辈,也会趁机搞事。
要知道,老人和长辈,都起到“制衡”家庭关系的作用。这制衡的纽带一旦断裂,家庭就会陷入到你争我斗的处境当中。
家中有长辈离开了,短期内不要做这几件事,容易影响家运。
一、别跟身边人产生“利益”上的争执。
民间有句老话,小时是兄弟,长大各乡里。
年幼之时,兄弟姐妹的关系特别亲密。长大后,每个人都各走各路,已经很少往来了。如果父母还在,逢年过节还能相见。父母一走,兄弟姐妹之间就会闹矛盾。
以至于,亲兄弟,明算账的情况层出不穷。他希望多拿一点身家,她也希望多占一点便宜。那夹在其中的你,不就只能被迫卷入到漩涡当中了吗?
很多人都不理解,只要平均分配财产就好了,为什么还要争来争去,影响亲人之间的关系呢?因为平均分配,终究是做不到的。
一方认为,自己付出了精力和钱财去照顾父母,理应多拿一点。一方认为,自己是大孝子,提供了房子给父母住,也该多拿一点。
如此,谁也不服谁,不就只能起争执了吗?如果可以的话,亲人之间最好避免“利益”上的争斗。因为斗到最后,不过是同姓之人受苦,外姓之人嘲笑罢了。
二、切勿为了小事而“对簿公堂”。
有人说过,至亲之间的伤害,才是最心狠手辣的。
你对身边人特别好,身边人却对你毫无感激之心,反而斤斤计较,辜负你。那你能怎么办呢?要么退一步海阔天空,要么针尖对麦芒。
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只不过,总有一些内心不安分的人,选择为了琐事而撕裂双方的感情,甚至对簿公堂。
亲兄弟会为了长辈的遗产分配而对簿公堂,亲姐妹也会为了争一份家产而对簿公堂。反正,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亲人之间相互残杀的事儿,也时常发生。
以往,我们都强调“家丑不可外扬”。如今,很多人都不在乎面子了,觉得物质钱财,以及出了那一口怨气,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时候,因琐事而引发的家庭战争,就不可避免了。
三、越是有矛盾,越是要“保持距离”。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人与人之间靠得太近,终究是一场劫难。
跟外人靠得太近,外人就会趁机算计你。跟亲人靠得太近,哪怕关系再好,也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尤其是在长辈离开后,这冲突发生的概率,会大大提高。
长辈还在,我们会给长辈面子,也不计较什么。长辈一走,就没有人压制家庭的矛盾了。只要有人搞出了一点火星,就会引爆家庭矛盾的火药桶。
对此,我们该如此避免,引爆家庭矛盾的火药桶呢?最好的方式,就是跟某些至亲之人保持距离。你尊重我的私人空间,我也给你留一点的余地。
就跟吃饭是一样的,总是吃着一个菜式,终究是会腻的。这个时候,避免总吃一个菜式,一头半个月才吃一次,那就能保持这个菜式的新鲜感了。
吃饭如此,保持关系亦是如此。关系,不是靠过分亲近维系的,而是靠“适度”的距离来保持的。
四、不要轻易“站队”,避免成为出头鸟。
俗话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家中的长辈,就是这老虎,有他们在,家庭就不会乱到哪里去。等他们走了,这老虎的威慑力消失不见了,家中的各路牛鬼蛇神,就会蠢蠢欲动。
这些所谓的“猴子”,都会做一件事,那就是拉帮结派。谈到这里,人们会不解,亲人之间,为什么也会出现拉帮结派的举动呢?
只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有矛盾的地方,就有江湖。也许,人的本身,就是江湖。家庭,同样是江湖的一部分。
面对江湖中的拉帮结派,为了避免惹来麻烦和祸事,我们最好要有这么一个原则,那就是尽量不要站队,谁也不支持,谁也不在乎,就做好自己的本分。
当然,别人不会轻易放过你,那你就只能“打太极”了,一推一拖一拉,就能将矛盾是非甩得一干二净。如此,才是保持家庭局面“平衡”的最高明的做法。
文/舒山有鹿
亲人去世多久,生者才能从悲痛中走出来?
同学的父亲病重期间,她忧心忡忡的问我:“你母亲去世多久,你才走出来?”
我一下愣住了,似乎从来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就算亲如夫妻,在母亲去世的一年里,先生还曾埋怨、讽刺我母亲刚去世,我却网购了很多东西。
当年年底,我很想自己一个人静静,给母亲上柱香,理一下被深埋的情绪,然而,公婆电话催促回去过年,我只好借口加班,一个人待在异乡,让先生和孩子回去过年。
先生对我不回去团圆,非常不满,我们因此爆发了婚后少有的激烈争吵。
此后,我收起了情绪,把母亲去世这件事压在了心底深处。如常生活,如常工作。
只有我自己知道,世界那么大,我不再想去看,生活那么残酷,我也不想挣扎。
我失去了生活的热情与奋斗的意义,再努力都填补不了的空虚,心里缺了一角,夜深人静,独自迷茫。
有一个阶段,每天如履薄冰,浑身发冷,走在烈日当空的路上,亦不觉得温暖,看到花花草草,会想起母亲在时的容颜,和煦的阳光她再也看不到,我茕茕孑立在世间,不知道活给谁看。
我反感先生以开玩笑的方式,提到去世的母亲。他双亲健在,还体会不到生离死别,这是他的幸运,我咽下不快的情绪,只想让家庭和睦。
即使夫妻之间,悲喜都不相通,何况别人。
参加过很多葬礼,曾见过生者,歇斯底里释放悲痛,哭到躺地上打滚,也见过强抑悲痛,还见过外人假模假样的哭泣。
在葬礼上走一遭,能看到人生百态里各种悲痛的表现形式。
母亲葬礼那天,我没多少泪,只有麻木,我的几个姨对我很不满,认为我在远方,匆忙赶回,没来得及见母亲一面已是不孝,下葬时没有嚎啕大哭,简直不可原谅,甚至恶毒的诅咒我说:老人去世,后代不大声哭,生孩子会生出哑巴。
没人知道,当日没哭的我,之后一个月,瘦了十斤,所有见到我的人,都觉得我得了大病。
悲伤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换种方式与我们形影不离。
能够歇斯底里、毫无顾忌的释放悲痛,是一种多强大的能力啊。
可惜,有些人没有这种能力,在深感伤痛的时候,只有麻木,让外人以为其实并没有那么难过,却在事情过后,这种悲痛以凌迟的方式,一天天,一点点的释放,直到多年后也无法释怀。
其实,母亲生前在面对生死时,曾教给我这样的道理:人死不能复生,身边还有活着的亲人,要向前看。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有一天,我会用这句话无数遍的开导自己。
我告诉同学,亲人去世的伤痛,一直都在,并不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相反,在日后的某一刻,当眼前的生活与过去的场景相连,悲痛更加清晰。
但是,能怎么办呢?生活要继续,我们只能在悲痛中前行,在苦海里寻求心灵彼岸,在思念逝去的亲人时,用顽强不屈的生命力,与活着的亲人共勉。
#头条家时光#
借了100多万后去世,家属拒绝还钱,这笔债务怎么办?
借的钱还没还
借款人就撒手离去
债主说“父债子还”
家属说“不继承遗产就不用清偿债务”
法院怎么判?
借款人因病去世,继承人拒绝还钱
李某曾以生意、建房为理由,向王某相继借了100多万元,李某签署借条向王某承诺将连本带息归还。但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李某因病突然去世,王某与李某家人协商无果,导致天价贷款无人还,故王某将李某一家五人诉至法庭。原告主张:判令被告在继承或管理李某的遗产继承范围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万余元及利息暂计10万余元。
被告主张:李某的父母与妻子已通过公证方式,放弃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李某名下已无遗产,仅有一辆使用了14年的小汽车,李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收入中包含父母养老金等家庭收入;原告王某明知李某非法集资而存入钱款,应承担无法回款的法律后果。
法院: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
本案件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经法院认定的事实如下:
原告王某提供了6份借条,经法院判定,李某与王某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双方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此外,在李某与王某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李某以点赞和拥抱的表情符号确认,至2021年6月止,其向王某借款合计为100万余元。李某家人虽向法院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该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在李某死亡后,其账户下的款项已被作出处理之后发出的声明,故被告们仍应在李某的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被告主张李某系非法吸收存款,并无相应证据予以证实,且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利息并未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故该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作为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李某遗产范围内,偿还李某尚欠原告王某借款100万余元及利息。
法官:“父债子还”有相应限制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本案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亲人离去后,既有财产的继承,也有债务的清偿。
综合:厦门市海沧区法院、CCTV今日说法
来源: 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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